常用用法v. (动词)adjourn的基本意思是“休会; 休庭; 延期”,可用作不及物动词,也可用作及物动词。用作不及物动词时主语可为会议、谈判、法庭等。用作及物动词时,主语可为主席、委员会、董事会等名词或代词,宾语则可为会议、谈判、审判、调查等。 adjourn for可表示“中止某事而去做另一事”; adjourn to可表示会议等“移到另一房间”或“移到另一处”; 表示“延期至…”则可说adjourn to或adjourn until。 返回 adjour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