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割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

admin 2021-12-17 07:45:11

离婚时,分割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范围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人和其他合法收入,但双方约定属个人所有的财产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面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l)一方购置的房产,结婚8年以上的;(2)一方持有的贵重金属,结婚8年以上的;(3)一方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收入;(4)双方共同购置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任何一方不能在为双方收入的多少来确定财产权利的大小。尽管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原则规定,但不妨碍双方当事人就财产问题作出约定,如果约定是双方自愿、合法的,并不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约定就是有效的。

上一篇:如何制作离婚案件的财产清单(起诉离婚的财产清单怎么写)
下一篇:首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就要在财产和子女问题上吃亏吗?(离婚要孩子的一方财产怎么分)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