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骗婚案件实践特征及审理难点有哪些(如何判定骗婚案)

admin 2021-12-17 11:42:05

笔者在审判实践中调研后发现,在审判实践中,以合法婚约形式掩盖骗取财产非法目的离婚案件多发。笔者经过综合调研后发现,此类案件存在以下特征:

一是通常情况下缔结婚姻过程中的礼金数额较一般的礼金偏低。近年来,笔者所在该院辖区农村地区礼金数额大概平均在7万元左右,还不包括三金之类的,城镇地区平均为6万左右。而在此类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婚约财产,礼金数额平均大约只有1.5万元左右。

二是婚姻缔结对象范围较为特殊。所涉当事人中,男性一般是身体存在残缺或是再婚,女性不是本地人,尤其是女性为特定地域比例更是达1/3以上。也就是说此类男性当事人在本地结婚找对象较为困难,所以依照他人介绍与外地女性结婚。

三是媒人介绍费用偏高。从当地媒人介绍费来看,单独给媒人的介绍费平均为1500-2000元。但此类案件的媒人介绍费平均达7000元左右,最高时竟然在10000元以上,媒人介绍费明显偏高。因此,此类婚约的缔结,媒人起了很大的作用,其个人所得介绍费也是非常重要的费用,催生了一些职业“媒人”的出现。

四是婚后生活“离多聚少”。这类婚约在缔结上一般不会有很大的问题,只是很多女方在与男方缔结婚姻后,往往会提出种种理由到外地务工。到外地务工后,也不愿与被告在同一地方,导致夫妻共同生活时间少。

五是女方短时间内提出离婚。双方当事人虽是以真实身份登记结婚,但女方当事人一般在外出务工半年左右便会向男方提出离婚诉求,离婚理由多以夫妻之间性格不合,双方不信任为由提出离婚。由于此类案件男方结婚本身不易,所以男方基本上不会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存在智力上的缺陷使男方无法接受。

笔者经过综合分析后认为,此类案件多发可能引发两方面审判难题:

一是被骗一方利益保护难度大。此类案件与通常理解的骗婚案件不同,通常的骗婚案件是犯罪分子使用虚假身份进行婚姻登记骗取财物,但此类案件当事人身份合法、婚姻合法。根据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骗婚既不属于婚姻法中的无效婚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的可撤销婚姻,因此,法院很难认定骗婚性质,只能属于婚姻法中的合法婚姻,返还彩礼数额有限,故而被骗一方当事人利益难以保护。

二是矛盾化解难度大。通常情况下,女方当事人坚决诉请离婚,但是男方当事人则坚决不同意离婚,男方当事人为了婚姻的缔结花费了较多财产,难以承担再次离婚之痛,加上返还的婚约财产比例不多,情绪较为激动,矛盾化解难度大。

以合法婚姻形式骗取婚约财产案件与一般的婚约财产案件有着很大的区别,在性质上有时很难认定。为了减少此类纠纷的产生,降低矛盾化解难度,笔者建议:

一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深入此类案件多发的农村、社区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件,提高群众辨别能力,倡导良好的婚俗习惯。

二是强化法律规制。由于法律对以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财物的不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使得不法分子利用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的财物。因此,建立此类特殊骗婚案件无效宣告制度,强制返还彩礼,公正有效处理骗婚引起的纠纷,同时,加大刑事侦查力度,对骗婚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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